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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是全国5个单列市之一,副省级城市,国际著名港口城市,国际滨海旅游度假胜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中国品牌之都,国际帆船之都,世界啤酒之城。青岛是全国14个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沿海港口城市之一,是中国十大经济活力城市,是中国面向世界的重要区域性经济中心,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享有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
鲁银是青岛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国企参股,经商务部门批复的商品交易中心。主营业务为大宗商品现货的销售、贸易及其电子商务服务。交易中心将严格按照国发【2011】38号及银发【2011】301号文件的精神,秉承“公开、公正、公平;专业、诚信、共赢”的原则,以“服务现货市场,繁荣国内经济”为宗旨,统一组织、严格监管。交易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等,以银行对资金实行第三方监管,利用电子商务平台,通过互联网直接在线报价、配对,以网上销售、电子购物的方式实现交易。
交易中心的设立是青岛市为推动蓝色经济发展的重大驱动力。在青岛市的“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上,将“蓝色金融”作为重要的发展目标,蓝色经济潜力巨大,发展蓝色经济需要构建畅通的投融资渠道,需要金融提供有力支持,这对金融业扩大服务领域、深化发展内涵、增强创新能力、优化资本配置提出了新要求,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交易中心与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合作,签署第三方资金存管协议,保证广大投资者的资金安全。此合作方式为银行资金三方托管,即交易中心将投资者的交易结算资金交由银行等独立第三方存管,交易中心不会接触到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而由存管银行负责投资者交易清算与资金交收。此合作方式从根本上建立起确保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安全运作的制度,达到控制行业风险、防范道德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金融稳定的目的。集团中心实行会员制,会员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从事大宗商品业务的金融机构、从事大宗商品及其制品的生产、冶炼、加工、批发,并具有良好资信的企业法人组成。交易中心为会员和投资者提供的第三方大宗商品场外电子交易平台,创新性的解决了大宗商品现货场外交易存在的缺乏监管、信用交易的弊端。交易中心作为独立第三方,通过行情发布、保证金交易、无负债结算、集中清算等措施,确保了交易各方资金的安全,交易的实现,信息的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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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百达金融经营管理公司 |
企业类型: |
企业单位 (贸易商) |
所 在 地: |
全国 |
企业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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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未填写 |
注册年份: |
2000 |
资料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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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证 金: |
已缴纳 0.00 元 |
企业模式: |
贸易商 |
所属范围: |
白银铜石油;股票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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